为什么听障儿童一定要做言语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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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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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训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聋和重听儿童是丧失听力或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的儿童。
  聋和重听儿童由于听力障碍,在语言学习、思维的发展、社会的交流、道德观念的形成等方面都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因此,他们需要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特殊的教育与训练。本文主要阐述一下关于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训练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提出了几点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教育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训练的可能性 对于一个正常的人而言,若掌握并运用语言,至少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即健全的大脑、正常的发音器官和正常的听觉。在与人言语交流的过程中,首先通过言语产生的动力源泉即呼吸系统,产生足够的气流,气流振动发声系统部位的声带。产生原始声带音.然后通过人类的共鸣腔,喉腔、咽腔、口腔、鼻腔和唇腔,形成不同的共振。从而产生具有丰富多彩音质的言语。以上整个发音器官完成发音过程。都是要靠大脑来进行支配的,而说话时口咽喉腔等共鸣器的活动也需要由听觉来监督。因此人的发音器官、听觉器官和大脑的健康和完善,是人的言语活动的先决条件。其中任何部位发育不完善或受到损伤,都会直接影响到人的言语能力。当听觉减弱或完全丧失时。人的言语就不会清晰或完全失去言语能力,即俗话所说:“逢聋必哑。”由此可知,大脑、听觉和言语器官发育是否完善和保持健康,是孩子能否说好话的关键。针对于听障儿童来说,在语言发展方面,至少存在几方面的的可能:
  他们的哑并非由于发音器官的缺陷所致,也并非由于肺活量不足、舌头短或者声带损伤造成,因此他们的言语器官大多是正常的。这为听障儿童学习、运用语言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绝大多数听障儿童仍具有程度不同的残余听力,只有极个别的听障儿童是全聋。利用听障儿童所保持的残余听力,也能为听障儿童学习语言提供条件。
  各种现代化电声辅助设备、医学的发展为听障儿童学习语言开辟了新路。各种大功率的助听器等设备为听障儿童语言训练提供了条件,也使听障儿童能够充分发挥残余听力的作用。电子耳蜗手术也使一些耳蜗受损导致听觉障碍的儿童能够重新感受到言语声音。 除了以上三个重要条件外,目前各种语言康复培训机构也为听障儿童语言训练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听障儿童的语言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而在一般听力语言训练班也都有比较先进的听力语言训练设备,教师也受过一定培训,能够提供给听障儿童较好的语言学习环境。
  (二)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训练的必要性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和思维的工具。聋儿因听力障碍,造成了掌握有声语言的困难,由此影响了他们抽象思维的发展,也影响着他们的心理、个性、性格、感情、智力、能力等方面的发展。为了消除与健全人的隔阂,使聋儿回归主流,首先应该让聋儿获得语言,回到有声世界;而听障儿童和正常儿童发展语言的基本条件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正常儿童可以通过立自然途径学习语言,而听障儿童不通过专门组织的特殊训练就难于形成完整的语言。要改变聋儿因听力障碍带来的语言障碍,就必须对听障儿童进行听力语言训练;语言教育是聋哑人教育的核心问题。成功的语言教育不仅可以发展聋哑人的认知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还能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以及克服心理障碍和提高人格水平。综合以上三方面的分析,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训练不仅非常必要,而且还非常重要。
  (三)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教育的原则 对听障儿童进行语言教育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许多研究和长期的实践经验表明,听障儿童的语言教育必须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早期教育原则。早期诊断、早期发现、早期训练是听障儿童语言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发展心理学的许多研究表明,语言的发展有一个关键时期,多数认为是 2-6岁。如果能抓住这个关键时期,或在关键期之前进行训练,便能事半功倍。如果在语言发展的关键期之后再进行训练,常常是事倍功半,甚至是收效甚微。 二是个别教育的原则。各人的身心发展条件不同,教育环境也不一样,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待。 三是多方合作创造最佳语言环境的原则。听障儿童的语言训练仅靠在学校里进行是不够的,需要家长和社会的配合及多方的努力,为听障儿童的语言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残余听力的训练原则。
  来源:千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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