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儿童康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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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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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临床或基础研究,还是长期的康复实践普遍证明“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 对确保听障儿童康复效果至关重要。早期干预能够帮助听障儿童按照正常发展模式学习言语、语言,同时也可以为听障儿童的情感、认知等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健听儿童在出生前就已具备听觉能力和听觉经验,因此,听障儿童只有在出生后尽早接受干预, 尽早接受听觉刺激,才能避免言语、语言等能力发展滞后。
    坚持医教结合,综合干预
    听障儿童康复涉及听力补偿(重建)、听觉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语言教育、学前教育 等诸多方面,必须坚持医教结合,综合干预。由听力师、听觉言语康复教师、言语病理师、学前教师等组成跨学科团队共同参与,协调实施。
    坚持遵循儿童发展规律
     儿童的身心发展是康复的依据。听障儿童康复的复杂性不仅在于听、说障碍本身,还在于承载障碍的主体处在幼稚的、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听障儿童首先是儿童,听障儿童的发展自然要受到儿童一般发展规律的制约。开展听障儿童康复不能违背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 追求速效、片面、表象的康复效果,应把听、说能力发展放在儿童发展的整体视野中考虑。
   坚持促进听障儿童全面发展
    康复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全面地参与社会生活。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克服功能障碍,也需要消除物理及社会环境的障碍,更需要残疾人素质全面提高。同样,听障儿童要与健听儿童一样平等接受教育,全面参与社会生活除了要有良好的听、说能力,还必须有健康的身心以及全面的知识、能力。只有全面发展, 具备全面参与和竞争的能力,听障儿童才能最终实现康复的目标。
   坚持发挥家长的主导作用
       家长是孩子的首个教师和终身教师。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家长与孩子有先天的血缘和情感联系,家庭教育有强烈的感染性、渗透性,家庭环境、家长的交流方式对听障儿童的言语、语言发展有重要影响。
  综合以上听障儿童康复的基本原则,我们可以看到,听障儿童康复是一项强调抓“早”的抢 救性工程,是一项强调多学科、多技术综合应用的系统工程。听障儿童首先是儿童,具备一般儿童的身心特点又有自身的特殊需求。开展听障儿童康复必须在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康复观指导下,坚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综合运用各种干预手段,整合促进听障儿童的听、说能力发展和全面素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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