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康复中音乐教学老师应该具备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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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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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有与听障儿童共同学习及生活的体验。
这里提到的共同学习体验并不是单单指做过一对一的指导教学等内容,更主要的是通过平日的观察及交流挖掘到听障儿童的内心需要。各种交流及教学的形式要具备,包括:一对一教学、集体教学、平时的活动观察、交流沟通。也可以说观察越深入,了解也越全面。

2.具备一定的专业化音乐素养。
在实施音乐教学的前提条件下要求教师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培养,包括音乐教育的学习、音乐教学培训活动的参与等等。在这里也许有一部分教师会问:如果没有音乐教育积淀就不可以从事听障儿童音乐教学的指导了吗?其实不是的,只要教师们具备对于音乐教学的热爱及先天的音准及音质的条件,通过后期不断的努力和钻研也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3.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形式灵活。
从事听障儿童音乐教学的教师一定是富于激情的,她可以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全情投入。运用夸张、形象的表情及动作去吸引孩子的关注及参与,运用自身的热情去感染孩子,带动起孩子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所以,对于经验的积淀和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加强教育教学的实践及技能的培养也就尤为重要。

4.要做一名善于反思型的教师。
善于总结、反思。每一次教学活动之后,老师都应该总结和反思,反思自己对于课堂中临时状况的处理方式是否得当、教学目标达成情况如何、教学内容和方式是否适合幼儿、有没有关注到个体幼儿的发展需要等等,只有反复实践、勤于总结,教学效果才会越来越好,教学活动的设计才会趋于成功。

5.能够积极调动家长参与,并共同来完成教育教学的目标。
充分调动家长的参与。听障儿童康复的效果需要老师、家长共同努力,老师要积极调动家长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家长的能力提高了,回到家也会带着孩子一起学习,康复效果就会事半功倍。(来源:聋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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