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纳教育?
- 发表时间:2014-11-27 11:16:38
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又译为“包含教育”“包容教育”。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特殊教育领域出现的一种新思想和做法。199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提出的主要内容是:教育要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为普通儿童设立教育机构亦应接受所在地区的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并为其提供适应其需要的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活动;在一切可能情况下,所有儿童应一起学习,而不论他们有无或有何种困难和差异。全纳学校要兼顾学生之间的不同需要,顺应不同的学习类型和学习速度,通过适宜的课程、学校组织、教学策略、资源利用及社区合作,确保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质量。旨在消除歧视、创造接纳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性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有效途径,同时提高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
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定义:
保证所有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共享学校所有方面活动的一种实践(Smith,1995);
对所有残疾儿童提供一种正常化的教育体验(Waldron,1996);
美国全国教育重构和包含(全纳)研究中心(NCERI)的定义是:“对所有学生,包括有重大残疾的学生提供得到有效的教育服务的平等机会,包括得到重要补充的工具和辅助性服务并安置到附近学校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班级,以达到使学生在社会中像所有成员一样富裕的生活。”
美国的利普曼博士(Dr.L. Lipman)等认为其并不普遍适用。在美国又出现了全部包容或包含(full inclusive)、全部融合(full integration)的思想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