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法院庭审现场为聋人被告请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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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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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人现场用手语为被告人翻译

  近日,蓬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侯某某盗窃罪一案。因被告人侯某某系聋人,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该院除免费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外,还专门为其聘请了手语翻译老师。

  据了解,侯某某多次在蓬安县6路、7路公交车上,采取刀片划包的方式,扒窃公交乘客随身携带的钱包或现金,被蓬安县公安局逮捕。其在1994年、2011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审理过程中,手语老师将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人的提问、发言,耐心地通过手势和肢体语言进行同步翻译;并将被告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表达出来,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保障了聋人的诉讼权利。

  蓬安县法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促进了裁判的公平公正。


来源:中国网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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