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人工耳蜗佩戴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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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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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7年湖北省残疾人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湖北省省本级人工耳蜗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申请人工耳蜗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儿童人工耳蜗项目
  1.年龄: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患者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予以资助。
  2.身体条件: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3、报名途径:
  ⑴儿童监护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残联;
  ⑵前往省项目办(湖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听障部,咨询电话:027-87300746)登记填写《湖北省残疾人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儿童人工耳蜗项目申请登记表》;
  ⑶也可登录“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http://www.hearingkids.org.cn/)”,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供项目所需各类书面材料。
  4、救助内容:为每名受助儿童免费提供植入体产品,补贴手术费用1.8万元、术后康复训练费用1.4万元。

  成人人工耳蜗项目
  1、项目救助条件:
  ⑴湖北省户籍,符合人工耳蜗手术适应症且有手术意愿的1-60岁(含60周岁)听障残疾人,优先资助就学、就业阶段的耳聋患者。
  ⑵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正常。
  ⑶听损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⑷家庭有能力承担术前评估、检查费用和耳蜗设备长期维护等费用。

  2、报名途径:
  (1)申请:经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省人民医院、武汉儿童医院诊断,符合申报条件者,向医院提出项目申请并接受筛查。
  (2)筛查:上述医院对申请人进行听力学、影像学和精神、智力筛查,并指导通过筛查的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湖北省省本级人工耳蜗项目申请登记表》。
  3、救助内容:为救助对象提供人工耳蜗设备1套,补贴手术费用1.2万元,补贴术后康复训练费用1.4万元。
发布机构: 十堰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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