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人犯罪呈现“两低三多” 刑拘直诉机制大有可为

  •  
  • 浏览次数: 181
  •  
  • 发表时间:2017-07-14
  • 来源:网络
  • 字体大小:[ ]
何为刑拘直诉机制?
  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且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审查批捕,也不变更强制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从而实现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的依法快速办理。
 
数据抢先看
  2017年以来,市南区检察院共受理刑拘直诉案件19件25人,其中有2件4人系听障人盗窃犯罪。听障人犯罪嫌疑人大多犯罪年龄偏低,文化程度也较低,2017年至今市南区检察院受理的听障人犯罪5件8 人中平均年龄为24岁,大多为小学文化程度。此外,听障人犯罪还有着以下特点:

1、团伙性作案多
  听障人犯罪犯罪嫌疑人大多来自外地,互不相识,但是因为听障的特点,他们很容易在团伙中找到归属感和认同感,加上无一技之长、缺乏收入来源,因此犯罪意图极易扩散,进而导致犯罪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团伙性犯罪信息共享程度高,流窜作案可能性大,通过刑拘直诉机制能够使得犯罪嫌疑人直接归案,减少社会危害性的发生。

2、有犯罪前科多
  听障人盗窃多为惯犯、有犯罪前科,且数额不大,不符合逮捕条件。而若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则会产生新的社会危害性,致使犯罪再发生。市南区检察院受理的南某某盗窃案中,2017年1月1日南某某刑满释放,2017年1月13日又因涉嫌盗窃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刑事拘留。刑拘直诉机制能够解决以上问题,既保证案件正常诉讼,又起到了预防犯罪、惩治犯罪的效果。

3、流动人口居多
  涉案的听障人大多在青岛无固定居所。因此被取保候审后因听力和言语障碍无法口头通知传唤,导致犯罪嫌疑人难以及时到案,拖慢诉讼进程甚至使得案件“悬而不决”。刑拘直诉机制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能够保证案件在拘留期限内及时审查起诉,也使得案件审查更加顺畅。
  据统计,2014年以来市南区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有16人在被取保候审后因传唤无法到案而退回公安机关,后由公安机关自行处理。而在刑拘直诉机制下此类问题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我们期待刑拘直诉机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办案提质增速。
来源:今日头条

版权声明:中国聋人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非原创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帮助听障网友了解资讯之用,若不同意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相关关键字: 三多 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