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语言康复:勿把公共事业当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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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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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发布了一个重要文件“聋儿或弱听小儿确诊后的早期干预原则和指南”,提出了听力筛查的目标应该是早期干预,应该是以孩子的康复为指向。这份文件对具体执行也提出了明确的指导,在美国形成了很多讨论,对我们当下的现状也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北京听力协会以自身名义发函,邀请领域专家、聋儿康复中心与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人,以“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早期干预模式与技术”为题召开的研讨会,就是希望能够逐步团结相关领域,共同推进听障儿童的有效康复。
  回顾过去的发展历程,在听力技术(助听器和人工耳蜗)参与以后,听障从以前的“十聋九哑”的终身问题,变成了阶段问题:孩子能够听到并且学会说话,进而实现交流。所以3~6岁间的听力语言康复,让很多孩子能够进入正常小学随班就读。接下来,我们进一步通过新生儿筛查和早期干预,让一部分孩子能够在1~3岁间得到早期的听力语言训练,从而有机会在幼儿园阶段就开始融合主流社会。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多种力量参与其中,包括残联、民政、教育、卫生以及各种社会力量。 因此,我们不能把听力语言康复这项了不起的事业当成某个部门的私田,而应该让所有的工作都以“听障儿童的有效康复和回归主流社会”为主旨。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觉得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应该有更好的气象。在“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早期干预模式与技术”研讨会上,我们主要提倡在以下三个方面可以多做工作:一是要推进多部门多领域的合作,以听障儿童有效康复为中心展开更多的交流、研讨和协作;二是不能固步自封,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通过学习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我国台湾地区成熟的康复模式,来推进事业前进;三是要实现听力语言康复的现代化、信息化,研究和发展现代的听力语言康复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媒介和教学管理。
  回到主题,只有将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当做一个公共领域,才能更为积极地去研究和分享教学方法,而不是盲目扩大招生,积极创收;只有将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当做一个公共领域,才能更为积极地去团结各种社会力量创造更好的康复体系,而不是分据自立,屯占资源。《聋康机构通讯》只是一份小小的努力,我们希望不断分享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方案,促进听力语言康复教师的积极交流,这是我们为听障儿童的有效康复做出的小小努力。

来源:聋康网
责任编辑:T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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