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全国残疾预防日来了,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中国聋人网讯 2017年7月1日,国家正式施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
201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于2017年8月25日举办全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活动,以增进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残疾预防事业加快发展。
1.什么是残疾预防?
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常见的致残原因,如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预防和减少致残性疾病和伤害的发生,限制和逆转由伤病而引起的残疾,并在残疾发生后防止残疾转变为残障。
2.残疾预防要抓“早”
抓“早”是指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即早预防、早干预、早发现。
通过免疫接种、咨询及指导、预防性保健、选择健康生活方式、重视合理行为以及精神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等,实现——有效预防疾病和伤害致残。
通过早期筛查、定期检查、控制危险因素、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早期医疗干预、早期康复治疗的措施实现——防止疾病和伤害导致残疾。
通过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康复咨询,支持性医疗及适当的护理等措施得以实现——防止残疾发生后出现更严重的障碍。
3.残疾预防主要行动
一是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
二是着力防控疾病致残,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有效控制地方性疾病;加强慢性病防治;加强精神疾病防治。
三是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显著改善康复服务,加强康复服务;推广辅助器具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来源:余杭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