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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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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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工伤、残废军人是有相应的补贴的,普通四级社会残疾人目前没有什么补贴方面的政策,但能按残疾类别享受相应的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按各地具体情况而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对于补贴对象,意见做出了清晰界定,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补贴对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政策调整 预计惠及千万残疾人

1、残疾人的所得

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

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

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

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 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

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财社[2010]256号)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编辑:若兰

值班主编: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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