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办理流程
残疾人证办理
对象:具有卢氏县户籍且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病历资料和4张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评定医师评定。需要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每月25日-30日到县第一人民医院残疾人证办理处接受评定医师评定(长期卧床不起的重度残疾人可申请上门办证)。符合办理条件的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县医院医师对其残疾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定表。(因病、伤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残疾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住院证、病例、出院证等资料)。
(二)打印、发放残疾证。县残联负责审核、打印残疾人证;乡镇(街道)残联将残疾人证领回负责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受理地点:卢氏县残联、卢氏县第一人民医院办证处
办理时间:每月25日-30日
残疾人“两项”补贴
申报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报条件: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报条件: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办理流程:
1、自愿申请。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自愿申请,如实填写《卢氏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或《卢氏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或其他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等有效证件。
2、逐级审核。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录入社会保障系统,县残联进行复核,县民政局进行审定,对审定合格的,由县民政局制定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3、补贴发放。对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申请人向当地乡镇残联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按季度发放到其银行账户。
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6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60元/月/人。
受理地点:各乡镇残联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题
实施对象:具有卢氏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肢体、视力、听力重度残疾人优先。
办事流程:
(一)申请。贫困残疾人家庭向当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二)评估。受理残疾人的申请后,乡镇(街道)残联对残疾人的家庭无障碍环境需求程度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并上报县残联进行项目申报。
(三)组织施工。县残联审核通过后,由乡镇政府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改造。
改造内容:
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台阶改坡道、户外通道硬化、加装扶手、卫生间洗手池低位改造、厨房灶台低位改造、假肢、矫形器、护理床、防褥疮垫、坐便椅、轮椅、手杖、双拐、电磁炉、电饭煲、沐浴椅等。
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盲道铺设、语音对讲门铃、开水报警壶、语音电磁炉、语音电饭煲、收音机、热水器等。
听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助听器、闪光门铃等。
受理地点:各乡镇残联
申报时间:每年4月份之前
残疾人辅具适配
服务对象:具有卢氏县户籍、有辅助器具需求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残疾人优先。
办事流程:
1、申报: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到乡镇残联申请,并如实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申请表》。
2、审核:乡镇残联对残疾人申请需求信息进行初审,并将本辖区所需辅助器具的残疾人进行汇总上报至县残联。
3、适配发放:轮椅、拐杖等器具由县残联根据所需数量采购后按乡镇进行发放。矫形器、低视力助视器、假肢等辅助器具由县残联上报至市残联,由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机构统一进行适配。
受理地点:各乡镇残联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残疾人免费就业培训
培训对象:凡是具有卢氏县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16-59岁)的肢体、听力、视力、言语等具有一定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均可申请参加培训。
办事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和两张2寸免冠近照到乡镇残联申请;
2、由各乡镇通知符合条件的学员按期参加培训。
培训时间、内容及补贴标准:
县内实用技术培训为期一周,培训主要内容有卢氏鸡养殖、食用菌种植、盆景栽培、果树病虫害防治等,也可根据大多学员需求制定培训教程;市级职业技能培训为期一个月,培训主要内容有保健按摩、美容美发、中式烹饪、摩托车(电动车)修理、手机维修、电焊、电子商务等。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学费全免。
受理地点:各乡镇残联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残疾人精准康复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①1-6周岁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补助手术费1.2万元、康复训练费1.4万元。②不超过6周岁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补助2台全数字助听器购置费4800元、1200元调试费和10个月1.2万元康复训练费。③0-7周岁儿童下肢残疾矫治手术:补贴手术费10000元、术后训练费6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④不超过7周岁脑瘫或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提供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
以上项目由监护人到县残联提出申请,由鉴定机构鉴定后,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受理地点:县残联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内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补贴对象和条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或者二轮摩托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或特别贫困的肢体残疾人。
补贴标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车260元/年。
办理程序:
1、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和购车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残联提出申请。
2、乡镇残联对申请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登记汇总上报县残联。
3、县残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补贴资金将于每年11月底前统一拨付到残疾人一卡通账户。
受理地点:各乡镇残联
办理时间:每年6月份之前
贫困残疾人大学生资助
受助条件:具有卢氏县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届残疾人大学生。
资助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残疾人证等资料,县残联对受助大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上报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审核通过后,由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向受助大学生一次性拨付2000-5000元助学金。
完
编辑:若兰
值班主编: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