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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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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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线上申请,实现全城通办;精简申报材料,实现无纸化办公;下放审批确认权限,压缩办理时限;调整公示及复核程序,优化审批环节……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近期出台,将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11月1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发布会,对该《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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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主要是对《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中的部分工作流程进行调整。新工作流程将方便残疾人群体、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此前,两项补贴的程序简化已被列为市民政局立行立改事项,今天正式向社会“交卷”。

自2016年1月,本市开始执行《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政策执行三年多来,年均惠及残疾人32.43万人,其中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12.96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19.47万人,年均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0.97亿元。

政策实施过程中,残疾人和基层工作人员反映出不少问题,主要是申请人提供材料多,审批程序复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证明、表格多达近10项,给申请对象增添了不少负担;在审核审批环节,政策设计上层层把关审核,环节繁琐、程序复杂。

此次发布的《通知》共分六部分。其中包括总全城通办、精简材料、下放权限、优化环节、调整程序、监督管理,以及附件《个人信息核查授权委托书》。主要包括

增加线上申请,实现全城通办

对比:原政策规定由残疾人或监护(代理)人亲自到户籍地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新政策规定申请人可以到全市任一街道(乡镇)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也可以通过手机、计算机进行网上申请;

精简申报材料,实现无纸化办公

对比:原政策要求申请时需提供近10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政策精简到申请人仅需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特定人员需提供授权书)即可办理,整个办理过程不留存复印材料,实现无纸化办公;

下放审批确认权限,压缩办理时限

对比:原政策审核流程是窗口录入-街道(乡镇)残联审核-街道(乡镇)民政审核-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批,实行五级审核制。

新政策将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乡镇),由街道(乡镇)业务部门录入-街道(乡镇)职能部门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除对需进行核查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其他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区民政局不再负责审批,主要是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调整公示及复核程序,优化审批环节

对比:原政策要求每年1月份和7月份对两项补贴进行复核。复核时残疾人需要像新申请时一样提交相关材料。

新政策取消公示环节和《领取证》;将复核程序中每年两次复核调整为残疾人主动申请复核和业务平台自动预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个别情形外(个人稳定性收入发生变化和学生身份发生变化),通过平台自动预警经街道(乡镇)职能部门依据政策确认后直接调整,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调整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和户籍迁移办理程序

对比:原政策户籍迁移时需申请人到街道(乡镇)窗口单位申请并通过区民政局办理转移手续。

新政策规定,将补贴发放时间由每月10日前调整为每月月底前。户籍迁移全市通办,同时只要街道(乡镇)职能部门确认即可,不再需要逐级审批。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区民政局要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定期组织抽查。各区民政部门要督促街道(乡镇)通过平台办理业务。街道(乡镇)要确保两项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平台预警和残疾人复核申请及时予以调整,对于多发的资金要及时追回。

编辑:若兰

值班主编: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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