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对《关于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多重救助渠道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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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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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聋人网讯  在2019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赵萍,曾对耳聋儿童救治救助提出 《关于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多重救助渠道的建议》,从而形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84号建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2019年9月2日公布回复结果。

全国人大代表,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赵萍

中国聋人网现将建议与答复,发布出来,供网友参考。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84号建议

关于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多重救助渠道的建议

  案由:耳聋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1%,每年约3万名儿童因药物致聋或其他原因致聋,目前安置人工耳蜗是解决儿童耳聋问题的唯一途径,但耳蜗费用及后期维护费用高昂,是家庭很大的承担。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在2018年7月印发的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按照目前的政策,0-12周岁的儿童,根据国家项目的筛选标准,在满足筛选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向残联提交申请“国家项目”资助,即免费提供耳蜗一套及医院全部费用,并且提供10个月的康复费用;安装耳蜗之后的后期维护费用及升级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国家项目”的人工耳蜗产品由残联统一招标采购。目前提供人工耳蜗的国家项目申请的时间至少1个月。

  有些儿童因耳蜗畸形等原因无法申请国家项目免费植入人工耳蜗,但又无其他治疗方法,家长只有筹钱自费为孩子植入人工耳蜗,有的孩子也能康复的很好。人工耳蜗受助“国家项目”不能由患者选择产品、不能选择医院、不能选择医生。因残联招标价格的原因,耳蜗公司提供的产品都是前几代或精简版的产品,人工耳蜗产品目前有国产诺尔康、澳大利亚、奥地利和美国四家公司的产品,国产人工耳蜗故障率相对较高,故障会对患者造成附加的痛苦,但患者是没有选择的余地。

  建议:

  1.提高“国家项目”审批效率,实现网上申请,缩短审批时间;

  2.放宽国家项目植入标准,对于扩大的标准可以提供不同档次的补助。

  3 可以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可由家庭提出申请,按照国家项目人工耳蜗的等价金额补偿自主选择人工耳蜗产品实施的植入费用。

  4 人工耳蜗及其备件升级都非常昂贵,建议逐步全部纳入医保。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484号建议的答复

赵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多重救助渠道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医疗保障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国家项目”审批效率,实现网上申请,缩短审批时间

  国家财政专项从2009年开始实施贫困聋儿抢救性项目,至2015年结束。自2016年起,中央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经费纳入“十三五”残疾人精准康复经费,一并拨付到地方财政,由地方各级财政再配套经费共同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十三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是根据残疾儿童需求实施基本康复救助,救助范围更大,受益人数更多,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和申请流程由地方制定。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官网已于2011年开通救助项目网上申请通道,残疾儿童家长可以在网上申请项目,各省级残联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予以回应。

  二、关于放宽国家项目植入标准,对于扩大的标准提供不同档次的补助

  人工耳蜗救助筛选标准执行的是卫生行业标准;同时,“十三五”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录确定了人工耳蜗救助参照中华耳鼻喉头颈外科学会2013年制定的人工耳蜗工作指南实施,而非根据项目特殊制定的标准。近期,卫生部门正在按照国际标准对我国人工耳蜗植入标准进行修订,我们将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三、关于可以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可由家庭提出申请,按照国家项目人工耳蜗等价金额补偿自主选择人工耳蜗产品实施的植入费用

  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出台本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在听力产品提供上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集中招标采购,免费提供产品;二是提供产品购置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自定,如辽宁省每人补贴11万,江西省每人补贴6万元。我们将进一步密切关注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探索更符合残疾儿童及其家庭需求的救助方式。

  四、关于人工耳蜗机器备件升级都非常昂贵,建议逐步纳入医保

  国家医疗保障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医疗保障工作。目前,立足于我国实际国情和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国家层面采用排除法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进行管理,分别规定了医保不予支付费用和支出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各省(区、市)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基金运行等时机情况,采取排除法或准入法确定了本省份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对于一些价格较贵或易滥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各地也规定了一定的支付条件,需满足相应条件后医保基金才予以支付。人工耳蜗属于辅助生活的康复和辅助器具项目,当前主要通过财政专项投入、救助制度和慈善事业等渠道解决,国家医疗保障局认为将其在全国范围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下一步,中国残联将积极配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做好残疾人康复治疗和辅助器具配置保障工作,积极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更好地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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