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惠及残疾儿童6.6万多名
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广西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大幅扩面提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为改善广西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8年9月下旬,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桂政发[2018]45号),明确规定广西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并实现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和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总体目标。
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在国家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实际,将救助对象年龄范围从国家规定的0-6岁残疾儿童扩大为0-17岁残疾儿童,惠及残疾儿童6.6万多名;不设定家庭经济条件限制,优先救助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并将救助费用与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等补贴费用和“健康扶贫工程”等政府项目整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将广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标准从1.2万元提高到了2万元,大大减轻了残疾儿童的家庭负担,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残疾儿童的高度关爱。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明确救助操作流程并设置了办结时限,保障服务效能。《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广西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救助向制度救助的转变。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初步建成
为了进一步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全面开展,自治区残联相继出台了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复救助机构定点规范、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儿童康复救助申请服务指南等政策配套实施文件,对广西各类残疾儿童的救助标准、救助内容予以了明确,文件还对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具体内容、训练模式、支付标准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准入条件、申报流程、考核评估、监督管理制定了规范化的标准;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职责、结算周期、监管责任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初步建成。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初见成效
建立经办队伍,制定统一流程。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出台后,自治区残联认真组织各市、县(市、区)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区各级残联全部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队伍,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人员128名,县级残联设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务窗口,并安排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救助业务培训,规范做好救助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告知、结算、机构监管等工作。
大力培育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各级残联积极协调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加强对儿童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监管,大力动员、培育各类康复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全区集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的培育和评定工作,康复定点机构的数量从去年底的40多家增长至230多家,为广西残疾儿童及时接受康复救助提供了有效的基础保障。
积极开展探索,填补康复空白。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内容的限制,广西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一直尚未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后,为填补广西残疾儿童视力康复空白,探索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验,进一步完善儿童救助工作机制,自治区残联选择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等5家定点机构开展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试点工作,与自治区卫健委联合确定了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手术病种,目前正在与自治区教育厅、卫健委共同协商研究视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专项课题内容。
确保经办效率,实现网上申报。为进一步加强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综合管理工作,各级残联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全面启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主动公开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信息,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限内受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并于8月1日实现了网上申报,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时得到有效的康复救助。2019年,已筹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1亿元补助到县(市、区),全区共救助残疾儿童9600多名。
来源:人民网 广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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