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残障少年儿童可随班就读
8日,记者从江苏省无锡教育局获悉,无锡建立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到2015年,基本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确保轻度残障少年儿童在普通学校能更多获得补偿教学、技能培训和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帮助。记者了解到,目前,无锡各类残疾儿童在校生总数为1583人,其中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轻度残障学生有715人。
据悉,随班就读对象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轻度残障儿童少年,主要包括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含自闭症)、多重残疾或存在其他障碍的儿童少年。凡涉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以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残障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施教区学校(服务区幼儿园)随班就读,由其监护人向学校(幼儿园)出具残疾证明材料,与学校(幼儿园)协商对其随班就读做出具体安排。学校(幼儿园)要尊重残障儿童少年监护人的选择,对经检测符合规定的残障儿童少年不得拒收,并应根据其综合能力、障碍现状以及特殊需要做出合适的安排。学校(幼儿园)每班接收随班就读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接收1名,班额相应减少3人。随班就读学生经过治疗和康复训练,残障情况得到改善,经专业机构认定不再符合残疾标准的,学校(幼儿园)应将其作为普通就读学生。
将随班就读学生列入学生学籍名册,为其建立《随班就读学生个人成长档案》,记录和保存学生残疾检测鉴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和教育评估、辅导记录、学业考查、能力发展等方面的资料,并要专人专柜保管,严格保密。随班就读学生入学(园)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学生因身体、治疗等原因休学、复学的按普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保障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原则上接收随班就读学生超过8人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应当设立资源教室,安排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的资源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具、学具、康复训练设备,配备必要的辅助设备和无障碍设施。
来 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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