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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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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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天津市残联获悉,天津市已出台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从机构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从今年起,对民办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经审核认定悬挂“阳光家园”标志牌的,给予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1万元;每照顾一名残疾人还可享受每月150元的运营补贴。日间照料托养机构设置要有:残疾人日间照料室、康复训练室、教育职业培训室、文体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作品才能展示室、休息室、配餐室等。

  对民办残疾人寄宿托养服务机构,经审核认定悬挂“阳光家园”标志牌的,按照设置残疾人专用床位数,每张床位3000元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机构运营方面,对不享受本市低保或特困的寄宿托养服务残疾人按每人每月补贴250元拨付寄宿托养服务机构;对享受低保或特困的寄宿托养服务残疾人按每人每月补贴400元拨付寄宿托养服务机构。

来 源:北方网
责任编辑:T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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