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报告:残疾人就业率稳定约45% 创业率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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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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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发布《2013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残疾人就业
  2013年11月30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持编写的《2013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作为每年一部的系列报告之一,此次最新发布的报告紧密把握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脉络,从关注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将焦点聚集到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上。该报告的发布得到了诸多关心中国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的关注,他们都对本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国现有残疾人8500多万。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就应该成为新一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报告围绕着近五年来残疾人就业状况和变动规律这个主题展开研究的。报告认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残疾人就业呈现出以下九大特征:
  
  一、残疾人就业率稳中有升

  2007-2012年间,我国残疾人就业率基本保持稳定,6年间维持在45%左右。而2006年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表明,15岁及以上残疾人口在业比例为31.02%,无工作的占比69.98%,非残疾人口的在业比例是72.67%。可见,近些年残疾人就业率整体上有较大提升,在全球金融危机时和后金融危机时代,残疾人就业率依旧保持较稳定的水平,这离不开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积极支持。
  
  二、残疾人就业形式日趋多样化

  目前我国残疾人就业形式有以下八种,即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公益性就业岗位、扶贫基地就业、个体就业创业、居家就业和网上就业。监测数据表明,2010年之前,残疾人就业形式以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和个体就业为主,2011年之后,残疾人就业形式则呈现多元化特点,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网上就业等逐渐涌现。
  
  三、残疾人就业能力大幅度提高

  近些年,残疾人文盲率持续下降,六成以上的残疾人具有小学和初中学历,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比例不断增加,这与国家这些年对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大力改善紧密相关。2008年至2012年来,全国有3.5万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5296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增幅较大,由2007年0.9增至2012年1.5%。
  在职业培训方面,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均呈上升趋势,其中2008、2009和2010年残疾人接受职业培训的增幅显著。残疾人康复状况影响残疾人就业能力,继而影响着残疾人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数据显示,2007-2012年间,除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之外,其他类别残疾人的职业康复训练与指导状况均呈上升趋势,其中,视力残疾人中接受康复训练与指导比例由2007年13.9%升至2012年16.6%,肢体残疾人对应比例则由07年37.5%增至12年41.5%,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对应比例增幅显著,分别由07年25.2%和22.1%增至12年46.6%和44.1%。
  
  四、残疾人就业渠道有所拓宽

  就业渠道(途径)一定程度上影响就业状况的优劣。依靠熟人介绍、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等求职就业是当前残疾人工作搜寻时的主要途径。进一步考察后发现,残疾人个人或家庭的社会网络结构和规模更是非常显著地影响着残疾人就业渠道的选择。
  具体而言,10年至12年间,依靠熟人介绍工作搜寻的比例分别为50%、51.2%和42.3%,有所下降;借助残疾就业服务机构的比例对应为18.7%,27.2%和32.3%,呈不断上升趋势;通过网络就业信息搜寻到工作的比例依次为2.4%、7.7%和13.3%,增幅比较显著。
  
  五、残疾人家庭收入稳步提升

  2007-2012年间,残疾人家庭工薪年收入呈显著上升趋势,由2007年5694.16元增至2012年13949.93元,增幅约为150%。6年间残疾人家庭工薪年收入分别为5694.16元、6830.14元、7816.97元、9478.97元、12828.72元和13949.93元。残疾人家庭财产性年收入也呈现出来类似趋势,由2007年446.54元增至2012年1578.41元,增加了3.6倍。6年间残疾人家庭财产性年收入对应为446.54元、542.63元、755.07元、633.93元、1525.44元和1587.41元。与此同时,残疾人家庭转移性年收入整体上处于明显上升趋势,由2007年3931.72元升至2012年7604.27元,增加了1.9倍。6年间残疾人家庭转移性年收入依次为3931.72元、3815.78元、4208.71元、4865.06元、6645.51元和7604.27元,这些数据表明,近些年来,残疾人的就业与生活状况在不断提高,残疾人家庭整体的富裕程度也在稳步提升。
  
  六、残疾人社会保障日趋完善

  2007-2012年间,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规模总体上呈稳步上升趋势,由2007年635.9万人增至2012年1070.5万人,6年间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分别为635.9万、738.6万、853.6万、927.1万、1031.4万和1070.5万。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保人数整体保持稳定,2007-2012年间依次为260.7万、297.6万、287.6万、283.2万、299.3万和280.9万。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规模则明显提升,2009年为283.6万、2010年为355.9万、2011年为433.1万,2012年为498.6万人。残疾人在各类福利院、养老院享受集中供养、五保供养规模企稳增加,2007-2012年间,残疾人集中供养与五保供养人数分别为60.8万、62.7万、69.4万、71.1万、80.5万和80.7万,其中2009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10.5万,农村五保供养58.9万,2010年城市集中供养残疾人10.6万,农村对应为60.5万,2011年城市集中供养残疾人12.0万,农村对应为68.5万,2012年城市集中供养残疾人12.2万,农村对应为68.5万。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成效显著,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从2007年1056个增至2012年3903个,托养残疾人数由2007年2.9万人增至2012年11.3万人。此外,尽管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是国家新近出台社会保障政策文件,尚处于试点到全面推广阶段,但对残疾人就业与发展起到显著作用。2012年中,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共有1333.8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63.8%。在60周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重度残疾人236.6万,其中224.6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全部代缴188.2万人,部分代缴36.4万人),有150.0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507.4万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有325.3万人。
  
  七、残疾人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就业质量是反映劳动者就业状况的一个综合性指标。在政府、企业和残疾人劳动者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的就业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这集中表现在:就业率有了稳定地增长、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均有所提高,工作岗位稳定性有所增强,劳动关系较为和谐,等等。
  
  八、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是“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2008年正式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公共就业服务包括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服务。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是公共就业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共部门运用公共权力,根据残疾人的需求,通过多种机制和方式的灵活运用,为残疾人所提供的多种内容与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联就业服务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并已成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渠道;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由无到有,2012年已提供近4万个就业岗位;就业培训机构有所增加,2012年达到5271个 ,仅城镇接受培训的残疾人大约有30万人次。
  
  九、残疾人创业活动日趋活跃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是我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创业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一人创业能够带动一群人就业,即创业具有就业倍增的功效。鼓励残疾人创业同样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在解决残疾人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创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创业活动日趋活跃,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比例呈现不断上升趋势,2010年为5.1%、2011年为6.2%、2012年为7.7%。不少残疾人成为创业成功的典型,为解决其他残疾人就业和鼓励他们创业树立了典范。
  本报告的主持人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赖德胜教授认为,虽然我国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残疾人就业依然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事实上,残疾人就业困难问题已成为我国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最大困难和障碍之一。比如与社会总体就业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城镇尚有近1/3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未能就业,登记失业率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明显,不同残疾类别就业也不平衡;就业质量包括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工作稳定性较差;残疾人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较弱。普遍存在着残疾人不能适应按比例就业岗位要求的情况;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残疾人仍存在歧视和偏见,就业机会不平等,同工不同酬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用人单位依法吸收残疾人就业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仍有不少漏洞需要弥补和改进等。
  赖德胜教授强调指出,残疾人也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源,残疾人就业理应成为我国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残疾人实现高质量就业的追求,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坐等,相反,若尽早采取得当措施,则能够以较低成本和较快速度实现残疾人高质量就业。这些主要措施包括:以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培训为根本,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由岗位提供向能力提升构建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政策从分割到融合;推动残疾人就业从被动型就业到创业型就业的转变;实现残疾人就业形式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推动残疾人从“等、靠、要”到“寻/找、立、创”的就业观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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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T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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