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团伙控制七旬老人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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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记者 纪树霞 通讯员 宁公宣
两个月前的一个上午,市民刘女士在菜市场买菜时,碰到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主动和她攀谈,此时,刘女士哪里想得到,自己已被一个专业的扒窃团伙盯上,而眼前的这位老太太其实是这个团伙的“媒子”。
近日,南京溧水警方破获一个扒窃团伙,团伙嫌疑人居然特意吸纳了70岁左右的老年人作为掩护。警方调查发现,这个同乡结伙作案扒窃团伙,从南京浦口区到溧水区,往返近百里,“专车”接送,专挑在城郊结合部菜场内买菜、摆摊的人为“下手”目标,暗地里互相掩护,扒窃得手后驾车逃离。
案发
城郊菜场多发扒窃案
搭讪老人频频“出镜”
4月30日早晨9点多,刘女士报警称,她在溧水区永阳镇栖凤路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区买菜时,装有近2000元的钱包被偷。而在整个过程里,她怎么也回忆不出身边有可疑人员出现过。
接报后,永阳派出所会同溧水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走访,民警大吃一惊,在刘女士被扒窃的过程中,一个70岁上下的老太太曾与她攀谈,而两人旁边则围着6个看似正在买菜却鬼鬼祟祟的男人。
引起警方注意的是,6名“买菜人”中的一名50多岁男子,正是不久前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扒窃人员徐某。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意识到,这7人很可能是一个多次作案的扒窃团伙。
在接下来的侦查中,民警认为这伙人很可能再次作案,于是便安排便衣队员在菜场附近走访蹲守。果然不出所料,永阳镇栖凤路的这个农贸市场不久后再次发生盗窃案件。根据被盗者的描述,其失窃情节几乎与刘女士所说的如出一辙,均是在被扒窃前,有老者与之搭讪。待老者离开后,他就发现钱包不见了。因扒窃人员隐蔽得较好,且速度奇快,警方只查到,他们得手后分别搭乘两辆面包车逃离了溧水。
侦查
老人热情聊天作掩护
30分钟得手后离开
6月8日,栖凤路农贸市场内一名三轮车西瓜摊主的钱包被扒。在发现钱包被扒前,同样也有一名老者与其搭过讪。此次,民警串并几起案件后,发现该扒窃团伙有固定的作案规律,他们乘坐的面包车均于案发清晨从浦口出发,赶在早晨7点到栖凤路农产品交易市场。作案时,多名嫌疑人下车后,会直奔人员密集的蔬菜交易区。他们分工明确,由老人负责与菜场里的买菜人聊天,用以分散受害人的注意力,剩余的人则布控在周边,以买菜作掩护。待老人与目标对象聊得正欢时,布控在周边的扒窃人员再趁受害者不注意立即下手。此过程一般持续30分钟左右。得手后,扒窃人员与老人会用眼神示意得手,然后撤退上车,返回浦口。
此后,根据现有掌握的线索,警方继续对团伙成员的行踪进行了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6月份的一天,民警发现两辆车分别从溧水、栖霞得手归来,当他们在长江大桥上会车时,两伙人摇下车窗打招呼,并询问各自收获。透过面包车车窗,民警基本确定该团伙全部成员为7男一女,其中有两人年纪很大。
揭秘
大桥会车暴露团伙成员
“雇佣”老人为降低防范
随着侦查的不断深入,民警发现,两辆可疑面包车的车主分别为王某和周某。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其中周某曾因扒窃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而除徐某外,该团伙其他成员均为河南省固始县人,至此,一个流窜扒窃团伙浮出水面。
6月10日,在前期缜密侦查基础上,办案民警基本了解了王某、周某等嫌疑人的藏匿点以及活动规律等情况。两天之后,警方兵分两路将这伙犯罪团伙抓获。经审查,八名嫌疑人对结伙扒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因老年人不易被怀疑,他们还特意吸纳了两名年届七旬的老人,分别是一男一女,二人也是河南老乡,之前就认识。周某称,当初找到他们时,就已告知了扒窃打算,并承诺给予相应“好处”,二人一听有钱就欣然应允了。
律师说法>>>
充当“媒子”,参与扒窃的这两名老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如何定罪量刑?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
周律师称,本案中的两名老人明知扒窃团伙从事的是违法行为,却还参与犯罪,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对其作共犯处理。而具体如何定罪量刑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区别主从犯,另一种是区别主从犯。
若不区别主从犯,按法律规定,两名老人会与其他同伙一起被判相应刑罚。若区别主从犯,作为从犯的两名老人会较团伙内主犯判得轻些。“但他们已经70岁了,也不排除判缓刑的可能,具体如何定罪,法院会根据案情酌情来定。”周律师表示。
来源: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