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事业单位将按比例招录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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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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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黄石市残联工作人员陈国斌与媒体记者一行到黄石市中心医院、黄石港社区等单位走访残疾人工作待遇情况。

  残疾人龚峰在黄石市中心医院担任财务工作,他说:“我在这里工作15年了,同事都很关心我,无微不至。一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能够保障我的生活。”

  在黄石港社区工作的选调生王杰今年大学毕业,已在社区工作十几天了,“之前我应聘其他单位因残疾被拒绝,在这里,大家都很照顾我。”

  湖北师范学院人事处副处长龚新琼介绍,该校已安置20名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不同的身体条件,安排到门卫、保洁、技术等岗位工作。

  黄石市中心医院副院长罗鹏程介绍,该医院接收17名残疾人就业,部分已成为管理人员,“只要有工作能力,都一视同仁、同工同酬”。

  据了解,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安残未达标的所有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在新招录的人员中应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含聘用人员);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安残未达标的所有市直机关单位,在新招录的人员中应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含聘用人员)。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可采取在媒体曝光、通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各级部门应将用人单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纳入各类先进评选标准,对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来源:楚天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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