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图为残疾人参加专场招聘会
“经过诸多努力,一些残疾人通过了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环节,但只要进入面试就会被刷下来!”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处处长罗宇感慨,残疾人与常人相比,就业太难了。日前,我省发布了《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针对残疾人就业难、难就业的问题,《规定》中明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值得注意的是,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建立残疾人公务员招录制度,每年应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
未达到1.5%需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在就业中基本处于劣势。”罗宇透露,经过多年来政策的扶持,总的来说,我省每年新增就业的残疾人都占一定比例。但由于残疾人文化素质比较低,掌握的技术技能偏弱,身体条件不允许等各方面原因,残疾人就业的可能性大大低于正常人。为此,这项《规定》特别明确了几项硬指标,为残疾人增加就业机会。
《规定》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以上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若用人单位安排1名重度残疾人就业,则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给予奖励。未达到1.5%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统计部门公布的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安置奖励和其他扶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规定》还明确,违反规定重复使用残疾人证件、残疾人挂名而不实际上岗工作、签订虚假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税收优惠待遇、奖励待遇、补贴待遇、不缴或者少缴残保金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考明确一定数量专项招录残疾人
残疾人想找一份工作很难,而想进入公务员队伍更是难上加难。罗宇毫不避讳残疾人参加公务员考试时面临的窘境。他告诉记者,经过诸多努力,一些残疾人通过了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环节,但只要进入面试就会被刷下来。
让人欣喜的是,即将实施的《规定》还明确了公务员招录残疾人的要求,这也是首次将老大难问题点明。其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残疾人公务员招录制度和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制度,在每年招录的公务员计划总数中确定一定数量专项用于招录残疾人。
为什么不明确具体招录比例呢?罗宇解释,当初制定该项政策时,省残联曾计划要明确一个数字,但考虑到公务员招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没有将指标明确。
此外,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辅助性工场和其他福利性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投资或者扶持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按照不低于用工总数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的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对减免和退还的税金,应当将不低于其总额10%的比例用于补贴残疾人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残疾人创业产品
罗宇表示,除了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给予了诸多优惠条件,残疾人创业还将享受税务、工商等方面的减免优惠。而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政府采购项目要优先选择残疾人创业的产品。
《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残联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创办的企业生产、经营。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创办的企业,以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此外,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应优先依法核发相关证照,并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场地、摊位等方面提供优惠照顾。供水、供电企业应当在水、电收费标准上给予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应当优先为其提供担保和贷款。有关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应当依法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要享优惠先得办残疾证
记者了解到,如果没有残疾证,《规定》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将无法享受。那么如何办理残疾证呢?
省残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残疾人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部门申请,接受申请后残联部门将引导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拿到鉴定书再到县级残联部门办理残疾证,一般7个工作日便可领取。当然,如果残疾特征特别明显的,残联部门将直接开具鉴定书。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