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城市贫困残疾学生可申请资助

  •  
  • 浏览次数: 73
  •  
  • 发表时间:2014-11-06
  • 来源:网络
  • 字体大小:[ ]

  5日,从辽宁省海城市教育局获悉,为缓解残疾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从本学期起,教育部门将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给予进一步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资助。

  据了解,此次资助的金额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有受资助意向的残疾学生家庭需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根据资助计划数,按照公开公正、低保优先的原则,与残疾学生所在学校对申请补助学生进行筛查审核,核实残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并在维护残疾学生尊严的前提下采取适当形式公示后确定补助对象。

  此后,受助的残疾学生将每学年确认一次,各部门及学校将本着贫困残学疾生普遍受益的原则,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实际情况,分批、分步骤对受助对象实施逐年资助,如在资助过程中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自行出现好转,将在下一学年取消其受助资格。


  来源:千山晚报


版权声明:中国聋人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非原创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帮助听障网友了解资讯之用,若不同意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相关关键字: 海城市 贫困残疾学生 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