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普及残疾人高中教育 师范生必修特殊教育
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江苏省政府要求,到2020年,江苏将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残疾三类残疾儿童学前3年教育。全省特殊教育学校都要举办3年学前教育班,普通幼儿园应当接受具备就读能力的幼儿入园,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学前教育部,支持社会力量设立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加强残疾儿童早期发现、康复和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康复和教育机构。
引导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根据省政府要求,普通高校不得拒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
上公办园的残疾儿童免收保育费
对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免收保育费和管理费;对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障儿,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当地政府补助。对农村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城镇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免收学费。
另外,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部(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自2014年秋季起,对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
师范生必修特殊教育
省政府规定,将特殊教育或融合教育课程纳入师范生培养必修课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同时,要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资源教师每5年至少接受1次省级培训。
特殊教育津贴也将得到保障。省政府要求,在职称评聘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评选表彰中,安排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教师评选表彰名额。
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的教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荣誉证书。制定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对已聘为特殊教育教师的盲人、聋人,在申请教师资格时可放宽条件和要求。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