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日:2014中国残障十大权利事件
1.教育部通知完胜残保法
【事件回顾】
2014年3月27日有媒体报出新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第六条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明确规定,各级考试机构要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有盲人参加考试时,为盲人考生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这意味着盲人参加普通高考拿到“通行证”。因此,2014年也被称为中国盲人高考元年。这也引发了2014中国残障领域最有争议的“盲人高考与白卷”事件。
【分析评论】
中国于2008年正式批准《公约》,这意味着中国政府承诺要保障《公约》赋予的权利,并且采取行动杜绝对残障的歧视。主要具体举措中,就有:尊重和保护残障人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填补本国相关法律和公约的差距,修改法律和制定新法律,并确保法律的实施。
事实上,2008年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已经有过十分明确地规定,2012年正式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再次就视障人参加考试应当提供合理便利做出重申。但在教育部201401号文发出之前,视障人士参加普通高考的要求屡屡遭拒。当我们为这一历史性的突破振奋时,也不得不反思,从法律规定到实现,一条路缘何走了8年。至于残保法与教育部发文的效果与差距,背后显示出的残障议题面临的尴尬,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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