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日:2014中国残障十大权利事件
9.好心做事与用心做事,弃婴岛一开即关背后的伤痛
【事件回顾】
2014年01月28日,广东首个“婴儿安全岛”在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正式投入使用,对外开放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次日上午7时。2月23日中午,一名出生仅一天的孩子被遗弃在广州“婴儿安全岛”,随后被证实已经夭折。24日晚,遗弃婴儿的男子(孩子生父)被警方刑拘。尽管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强烈谴责,但仍引起人们对开设“婴儿安全岛”的热烈讨论。3月16日,在试点近50天之际,广州市“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宣布:暂停试点“婴儿安全岛”,主要原因是短时间内接收弃婴数量已经超出了福利院承受的极限,需要暂停试点进行总结,并做好已接收婴儿的防疫、分流等工作,条件成熟时再适时重开,重新启用时间另行公告。
【分析评论】
所有人都在讨论弃婴岛背后的家庭道德伦理和社会的责任边界问题。非常遗憾的是,这样一起公众事件,鲜有人从权利角度出发探讨残障与生育、抚养和照料等问题。政府面对不堪重负的”弃婴岛”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及叫停声明中,屡次强调“从源头减少出生缺陷率”。直接将残障与缺陷划上了等号,又将缺陷等同于了没有价值。但同时,这无异于强化了公众对残障的偏见和负面态度,与中国一直以来推行的优生优育政策一脉相承。但从《公约》的角度讲,“有缺陷”的人生,是否有价值,并不取决于个人,而是取决于社会是否有足够的支持与实质上的平等。因此,必须指出,这起事件里,乃至于相承接的政策,都是对残障者非常严重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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