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调查报告:长沙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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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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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在第23个国际残疾人日来临之际,湖南召开《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抽样调查报告》发布会。)

  (12月3日,在第23个国际残疾人日来临之际,湖南召开《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抽样调查报告》发布会。)

(湖南省残联理事长肖红林宣读《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抽样调查报告》发布词。)

  (湖南省残联理事长肖红林宣读《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抽样调查报告》发布词。)

  在12月3日第23个国际残疾人日到来之际,湖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发布《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抽样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被随机抽样调查的长沙地区50家用人单位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29%,未达到1.5%的法定比例。

  据2006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湖南有各类残疾人408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44%,其中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为195晚,但他们中间只有37.3%实现了就业。今年7月至9月,省政府残工委委托长沙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对随机抽取的长沙地区50家单位进行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调查,为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机制进行探索。

  此次随机调查的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涉及15家国家机关、9家事业单位、4家社会团体、18家企业、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5家单位提出多种理由不接受调查,实际完成调查的只有45家。而此次调查表明,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法定比例的主要原因是被调查的用人单位均未履行法定义务,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

  调查数据还显示,本次被调查单位中安排就业的残疾人90%以上为肢体残疾人,听力、语言、视力、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就业融合的人物还十分艰巨。残疾人就业层次偏低,多为保安、营业员、清洁工、园艺工、维护工等工种,从事行政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人数及比例明显偏低。而被调查单位的残疾职工中有22%签订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高出普通职工10个百分点,就业的稳定性和社会保障水平都亟待提高。

  湖南省残联理事长肖红林表示,针对此次调查结果,他们将加紧推进修订《湖南省实施办法》、《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立法工作的进程,尽快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制体系和政策体系,推动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席会议制度、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体系和机制的建立健全,并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和用人单位的就业服务,用精准、专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解决残疾人到用人单位实现按比例就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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