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高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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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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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的相关精神,对具有北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学生、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标准提高:一是普通高中学生由1000元调至1200元;二是全日制大学生由4000元调至4500元、研究生由4000元调至6000元;三是非全日制的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中大专由4000元调至6000元、本科由5000元调至8000元、研究生由6000元调至10000元。2014年朝阳区共有150名学生符合助学补助政策,其中残疾人学生86人,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64人。朝阳区财政投入财政资金57.61万元,由区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



    来源:中国残疾人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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