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残疾学生2015年起享15年免费教育
中山市将实施残疾学生全免费教育。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15年全免费教育。
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中山市范围内特殊儿童可以享受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全免费教育。1月7日,记者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由教体局、发改局等8个部门牵头实施的、中山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配套文件——《中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20)》(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对残疾儿童教育、特校教育师资、相关经费投入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扩大办校规模探索中职学校开设特教班
《方案》明确指出,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并适度增加招生类别。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列入新一轮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受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学习。
加快推进残疾少年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培训,市特殊教育学校适度扩大高中教育规模,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特教班。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面向社会招生,尽快建设成为集残疾婴幼儿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于一体的示范性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方案》要求,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16年,将特殊学校扩建成能满足60个班规模的综合性达标特殊教育学校。到2020年,所有接收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都要建成一个标准资源教室。
全免费教育按普通标准10倍拨付教育经费
《方案》称,中山市将实施残疾学生全免费教育。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15年全免费教育。
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
市财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镇区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中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中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各镇区可根据实际对本辖区的残疾学生提供适当的交通费补助,对在校住宿的困难家庭残疾学生,给予住宿和伙食费资助。
工资待遇倾斜特殊教育教师职称实行单列评审
特校教师是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柱。《方案》明确,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从2015年起,将到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上岗退费”政策范围。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适当倾斜。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