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西安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力争使城镇有就业能力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每年安置不低于1000名残疾人就业。
相关措施是: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实施残疾人专产专供及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对具有西安市户籍的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进行就业扶助。实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政策。对自主创业者给予贷款额度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新增自主创业的西安市户籍的残疾人,给予3000至5000元的资金扶持;对就业特别困难的灵活就业残疾人给予就业及社保综合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脱贫就业,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扶持盲人就业,对具有西安市户籍在家庭所在社区新创办盲人保健按摩服务点给予3000元补助;跨区开办的盲人保健按摩点,由按摩点所在区县残联审核上报,补贴每点3000元;对2009年后(含2009年)享受过补贴的社区盲人按摩直补点,一次性扶持8000元。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对在企业见习的残疾人大学生,除享受国家、省、市大学生补助政策外,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费,补助不超过三个月。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培训,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术培训。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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