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卡未享优惠 听障人士状告北京移动
5月20日,北京市一听障人士张秀新因在北京移动一营业厅购买手机卡时未享受残疾人电信优惠,而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要求北京移动手机卡对自己优惠,返还手机卡费用30元。20日中午,张秀新以邮寄的方式将其起诉书寄出,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
张秀新,听力四级残疾。2013年5月19日上午,张秀新到北京市朝阳区高井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向营业员询问有无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手机卡或者残疾人买卡有无半价等优惠活动,营业厅人员回复说暂时没有相关活动,每张卡均是60元。
张秀新认为,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采取措施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创造条件。国家和社会应当研制、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技术和产品。由此可见,残疾人可以享受电信优惠的待遇。
来源: 法制日报
原标题:未享优惠听障人士告北京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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