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袁敬华: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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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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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回顾去年工作、部署今年工作,李克强总理都提到了促进教育公平,同时,也提到了对困境儿童等特困群体的关注。我认为,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是教育公平的组成部分,也是对特困群体健全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的一部分。”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夏津县精华聋儿语训希望学校校长袁敬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

  袁敬华连续参加了3届全国人代会,12年来提交的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议案多达上百个。袁敬华说,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依然较低,残疾人不能同正常人一样接受教育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残疾少年儿童教育仍然是普及义务教育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她今年还是围绕自己熟悉的领域,提交了关于制定特殊教育法的议案。

  袁敬华认为,特殊教育应当“医教”结合,但是相应的公办教育欠缺,许多民办机构不规范,也不具备医疗条件。普通教育现有的师资培训体系、教学资源还没有系统地包含特殊教育内容,这些都需要相应的法律进行强制规范。

  袁敬华说,涉及我国残疾人教育的法规条例在种类和数量上都有了很大进步,尤其《残疾人教育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但由于《残疾人教育条例》本身存在着内容模糊性、低实用性、低强制性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 “国家应尽快出台特殊教育法,对相关部门、组织、群体、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规范,尽快形成保障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体系。”袁敬华表示,关注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实现社会平等与公正,是体现一个国家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来源: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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