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将实施关爱残疾人六大工程

  •  
  • 浏览次数: 32
  •  
  • 发表时间:2015-03-17
  • 来源:网络
  • 字体大小:[ ]

  烟台市政府办印发《烟台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方案(2015—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一口气推出“残疾人兜底保障工程”、“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等六项新政策,力度空前。

  三年内,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信息、交通、消费等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享有安全适用的住房。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与全市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保障福利:当地财政给予水电气暖等生活补贴

  围绕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烟台将实施“残疾人兜底保障工程”。

  “方案”明确,低收入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保障水平。

  三年内,烟台还将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养老等保障水平。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或补助保险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按残疾级别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方案”提到,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加大扶助力度。落实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

  残疾人社会福利方面将有新政出台。将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信息、交通、消费等补贴和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政策落到实处,当地财政给予补贴。

  住房养老:保障房优先提供,康复费用纳入医保

  在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方面,烟台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重点,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

  烟台将建立以残疾人托养机构为主体,居家安养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16周岁—59周岁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能力训练等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对“三无”残疾人收养取消年龄限制。

  烟台围绕提升残疾人康复水平及残疾预防,将实施“残疾预防及康复工程”。将符合条件的0—6周岁的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

  就业教育:安置残疾人有奖励,高中阶段前免费教育

  围绕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烟台将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

  “方案”提到,烟台将为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逐步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

  加大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制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办法。落实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及政府优先采购集中、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等政策,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10%。

  围绕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烟台将实施“残疾人全面发展工程”,让每个残疾孩子有学上。

  “方案”指出,烟台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高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水平。

  烟台公共场所建设无障碍环境

  围绕优化残疾人发展环境,烟台实施“残疾人阳光关爱工程”。

  烟台将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镇化、信息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以及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盲人按摩服务将成产业品牌

  围绕满足残疾人个性需求,实施“残疾人服务提升工程”。

  发挥残疾人特殊潜能,鼓励实施连锁经营战略,规模化发展、规范化打造盲人按摩服务产业品牌;鼓励创办残疾人励志文化体验中心,丰富励志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培育一批残疾人文化创新创意产业基地;建立残疾人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 


  来源:中国残疾人服务网


版权声明:中国聋人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非原创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帮助听障网友了解资讯之用,若不同意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