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残疾考生报考高中将降低一个分数段
1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我区发布了《2015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我区今年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另外,今年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人考生,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
今年,我区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规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同时,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规定执行,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另外,随着我区高考改革的推进,将会不断调整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据了解,从2015年起,我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人考生,可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需要提醒广大残疾人考生的是,报考考生的《残疾人证》需经当地残联部门核实验证。
来源: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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