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提高藏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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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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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月1日起,青海大幅提高该省藏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50元(人民币,下同)调整提高至100元,实现了城乡统筹。”青海省残联维权部部长李华3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青海有六个藏族自治州,藏区面积约占青海全省97%,人口达160万。据不完全统计,青海藏区残疾人口数量为5.5万人,其中重度残疾人为3万人。为积极推进藏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建设,青海省从2012年起先后提高藏区及周边市区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月人均标准。

  李华对中新网记者介绍,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扩大重度残疾人补贴保障范围,从之前的只保障未纳入该省低保和五保的重度残疾人扩大到将所有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作为专项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实现了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低保救助的叠加享受;二是统一城乡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农牧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月人均标准,由原50元调整提高至100元,实现城乡统筹。

  根据此次调整,青海全省藏区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将达到3万余人,青海全省保障对象由原来的4.7万人增加到7.46万人。

  “此次青海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全部来自财政预算,由省级财政和州县财政按8:2比例分级承担。调整之后,全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将达到9000万元左右,仅2015年新增资金就达到5640万元。目前青海藏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全部到位,预计到6月份全部补发完毕。”李华说。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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