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级残疾人可申请每月百元护理补贴

  •  
  • 浏览次数: 40
  •  
  • 发表时间:2015-04-09
  • 来源:网络
  • 字体大小:[ ]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为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护理补贴。

  据悉,我省首次符合享受此项补贴的重度残疾人约有12万人。《意见》确定,享受当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已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残疾人。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须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通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初审,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残联审批。

  《意见》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按人均每月100元发放,省财政负担50%,市和县(市、区)财政负担5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将按季度直接发放到残疾人。已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市、县(市、区),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继续按原规定执行。补贴对象的范围和补贴标准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来源:西安日报


版权声明:中国聋人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非原创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帮助听障网友了解资讯之用,若不同意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相关关键字: 残疾人 陕西 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