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将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活动
近日,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于5月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法律援助,接受残疾人群体的援助申请,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5月17日是第25个全国助残日,为做好助残、护残的各项工作,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决定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月”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无障碍设施,清理往年涉残法律援助积案,集中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进社区,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活动。各级法律援助工作者还将积极与特困残疾人结对子,为特残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并建立健全各地特困残疾人信息库。
来源:鲁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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