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至6岁残疾儿童可申请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
近日,记者从泰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2015年泰安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意见出台,600名残疾儿童可申请,2013年、2014年度已享受救助的残疾儿童,符合条件也可继续享受救助。
据了解,2015年的泰安市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意见中,把之前的500个名额提升到600个。救助对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遇有泰安常住户口、诊断明确(有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定点专业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的0-6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听力语言、低视力残疾儿童。2013年、2014年已享受救助的残疾儿童,符合条件也可继续享受救助。
救助标准为脑瘫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为13200元,其中1200元用于辅助器材装配,孤独症、智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2000元,低视力儿童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为1000元。受助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每天不少于4节课,每节课不少于30分钟,每月不少于22天的训练天数,一年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
救助原则坚持就地就近、先轻后重、先小后大、服从调剂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家长(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残疾人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儿童福利证)及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原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泰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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