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利企业职工可免费参加职业升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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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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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消息,今年将试点福利企业优秀残疾人职工定向培养,首次招电子商务、装饰艺术设计等专业共40人,报名5月15日截止。

  就读职工可享受国家和学院的奖助学金政策,包括2500~4000元的生活补助,万向集团等企业在学院设立特教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每学年5000元的补助等。

  学院表示,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学院以“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为残疾人终身发展服务”为宗旨,让他们在学习后能够更好地自立于社会,并有所贡献。

  报考条件为,具有浙江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者,年龄30周岁以下,在福利企业工作2年以上,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自强不息,生活能自理。

  福利企业可以按照自愿、择优、公平原则,组织推荐优秀残疾人职工报考,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为50~100人的福利企业可推荐2~3名,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为100人以上的可推荐3~4名,其他可根据情况适当推荐。

  招收专业,为高职(大专)电子商务(主要招肢体残疾人,20名)、装饰艺术设计(主要招听力言语残疾人,20名),考试时间5月30日,科目为语文、数学,面试和笔试相结合。学生可在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www.zjtjxy.net下载考试大纲。今年是试点,今后每年的招生专业将根据需求适当调整。

  定向培养人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全免,并与其他在校残疾生一样按规定享受奖助学政策;残疾人职工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由学院负责,在所在单位实习、实训期间的管理由单位负责,形成招生培养实训就业一体化,学生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学院负责人表示,学校有专门的无障碍设施,能满足残疾人职工的特点和需求,保障入学职工正常学习、生活。残疾员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参加学习,在校学习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工龄连续计算,并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社保等。为保障福利企业利益,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其人员计入原单位残疾人职工数量及比例范围。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位于西湖区留和路,是浙江唯一主要面向残疾人(盲人、聋人、肢体残疾人)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详情可咨询学院电话0571-86994572。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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