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健全社会保障法规 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目前,甘肃省有187万残疾人,涉及654万家庭人口,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和落实,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但同时由于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况、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等因素制约,我省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如省人大颁布的《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明确规定“残疾人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二十上浮计算”,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地方都没有落实。另外,部分地方在制定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时,不认真调研,盲目抄袭上一级出台的法规政策,不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使出台的政策在贯彻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落实效果。
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低保、养老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标准不高,大病救助标准和覆盖面比较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特惠政策虽然已经落实,但覆盖面窄、标准低,难以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城镇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基层康复机构建设仍然滞后。一是基层康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市州县的康复机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已建的普遍存在规模小、医疗设备简陋、康复骨干缺乏、康复经费短缺、服务覆盖面小等问题。二是康复经费投入不足。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主要靠中央财政项目经费支持,省上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至少不低于0.5元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政策,大部分地方未落实。三是康复专业人才匮乏。各地基层康复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康复知识培训,很难开展智障、脑瘫、聋儿等康复工作。
残疾人就业形式依然严峻。目前,全省各地普遍存在残疾人就业渠道窄、就业难度大、就业率低的问题。一是国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时,按一定数额招考残疾人的规定,一些地方尚未落实,省政府要求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一些地方尚未完全落实。二是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难度较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覆盖面小、收缴金额不足,部分单位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也不缴纳就业保障金,没有强制性措施。三是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少、规模小,能就业的好项目少。四是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市场竞争力弱,难以保证残疾人稳定就业。
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市州、县区市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明显不足,严重制约了当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支持,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依照财政收入增长状况逐年增加”的规定落实不够。二是市州、县区市政府每年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分别提取10%,用于残疾人事康复、教育、维权、专项救助、体育事业”的规定大部分市州没有很好落实。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点法规政策。要把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优先纳入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扶贫整体规划;要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的建设,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享受低保、养老、医保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要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力度,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要加强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带来便利。
来源:甘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