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聋哑人案件 彰显人文关怀
6月26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多名聋人共同盗窃犯罪的案件,由于三名被告人均系聋人,法院为三被告人分别指定了辩护人,并且特别邀请了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手语教师作现场同步翻译,使法庭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县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3日9时许,被告人周某某、龙某某、符某(均为聋人),窜至县1路公交车上进行扒窃,共窃得人民币1300元,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审判员、公诉人与被告人在庭审中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确保了听障被告人的意思表示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法庭,整个案件审理进行得有条不紊、节奏紧凑。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交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举证、质证、认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
庭审结束时,三被告人均表达了对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及提供手语翻译服务的感谢,并表示一定悔过自新,深刻反省,重新做人。
来源:宁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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