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治疗费用将纳入医保

  •  
  • 浏览次数: 31
  •  
  • 发表时间:2015-06-30
  • 来源:网络
  • 字体大小:[ ]
    将符合规定的0-6周岁(含6周岁)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助;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所产前筛查血样采集机构;将艾滋病初筛纳入项目实施……为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近日,德州市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2014年全年筛查新生儿89886人,新筛率达到96%,筛查出甲低患儿258人,苯丙酮尿症患儿20人,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儿18人,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2人。

  该《意见》指出,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城乡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5年全市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2020年达到85%以上。建立健全产前筛查网络,2015年全市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

  “建设1所市级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诊断中心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所产前筛查血样采集机构。”德州市卫计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加强资源整合利用,建立健全筛查、诊断、康复、随访和管理等服务有效衔接机制,确保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效果。

  同时,深化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将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深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艾滋病初筛纳入项目实施,不断扩大项目覆盖,努力实现项目城乡人群全覆盖。

  “在实施新生儿4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的基础上,利用串联质谱技术进一步扩大筛查病种。”德州市卫计委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建立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残联和专业机构要建立残疾儿童信息通报系统,实现儿童疾病筛查评估和康复信息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德州市还将加快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做好筛查阳性病例复查、诊断和随访工作,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助。进一步加大出生缺陷患儿社会和生活救助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进入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家庭给予住宿、交通和生活费补助,对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相关链接

  残疾儿童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确定将0-6周岁(含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白内障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将其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支付办法由各市确定。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



    来源:中国山东网


版权声明:中国聋人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非原创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帮助听障网友了解资讯之用,若不同意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相关关键字: 德州 医保 残疾儿童 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