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选聘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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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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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20132015年云南省选聘农村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实施方案》,开展选聘省农村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20132015年间,云南省争取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选聘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选聘的基本条件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较为贫困、热心公益和文化事业,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适宜的身体条件,村民比较信赖,能够胜任农家书屋日常管理工作等。担任管理员后,《实施方案》规定,原则上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地州(市)根据工作情况可适当增减。

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办公室主任李忠祥介绍说,选聘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缓解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还能为农家书屋工程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为促进各地州(市)做好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绩效目标,各地州(市)于每年1030日前上报实名制残疾人管理员信息,并于年底进行绩效考评。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任编辑:T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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