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昨日举行
昨日,昆明市残联就《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17名听证代表各抒己见。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高中阶段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今后有望免费。
高中阶段残疾人实行免费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接收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机构给予资助,对高中阶段的残疾人实行免费教育。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能够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健康原因不能随班就读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设立的特殊教育班就读;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助学机制,根据不同教育阶段提供相应生活补助,免收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并对品学兼优者给予奖励。
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区县残联申请助学补助。
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
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推荐,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岗位,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建立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鼓励民办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推荐。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护理补贴;对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的贫困残疾人,或者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最低保障档次为其承担由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承担由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
声音
听障人士在短信、流量上给予补贴
“视力障碍者、重度残疾人乘坐地铁、公交,可携带1名陪护免费乘坐。”
“应当加入"听障人士在短信、流量上给予补贴"的。听障人士在使用短信、流量方面有特殊的需求,因此,在短信、流量的收费方面应当体现出对于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来源:都市时报)
高中阶段残疾人实行免费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接收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机构给予资助,对高中阶段的残疾人实行免费教育。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能够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健康原因不能随班就读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设立的特殊教育班就读;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助学机制,根据不同教育阶段提供相应生活补助,免收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并对品学兼优者给予奖励。
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区县残联申请助学补助。
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
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推荐,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岗位,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建立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鼓励民办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岗位推荐。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护理补贴;对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的贫困残疾人,或者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
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最低保障档次为其承担由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承担由个人缴纳部分的费用。
声音
听障人士在短信、流量上给予补贴
“视力障碍者、重度残疾人乘坐地铁、公交,可携带1名陪护免费乘坐。”
“应当加入"听障人士在短信、流量上给予补贴"的。听障人士在使用短信、流量方面有特殊的需求,因此,在短信、流量的收费方面应当体现出对于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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