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贫困残疾大学生可获政府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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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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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凡是今年考入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院校及被录取的硕、博研究生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可携带高校录取通知书、贫困证明等证件,向户口所在的区残联提出申请,只要符合条件,都可获得政府奖励金。

    据介绍,凡本市户籍,参加全国普招计划内的专科、本科或被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录取的研究生及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生或者博士生文凭的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均可获一次性政府奖励金。具体标准为:博士生4500元,硕士生3500元,本科生3000元,专科生2500元,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的区残联申请,并填写《海南省三亚市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未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子女,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家庭贫困证明材料或重度残疾人证明;符合条件但尚未申请的在读残疾大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子女也可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市残联审查公示,奖励金将于9月中旬前分批发放。

    2014年,三亚共有25名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获得资助。



    来源:三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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