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幼儿园至大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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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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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日前,略阳县残联修订助学政策,对我县所有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本科生教育实行全学段政策资助,确保不让一名残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县残联每年年初对全县范围内残疾学生入学情况及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台帐,将全县范围内所有残疾学生纳入救助范围。对残疾学生辍学或未 入学的家庭开展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残疾学生家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并提供相应帮助,并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提升残疾学生的入学率和受教育水平。

同时,多方争取资金,进一步提升救助标准。凡是纳入救助的残疾学生,在县域内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学前教育生,每人每年资助500元;在县域内就读的残 疾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元至小学毕业;在县域内就读的残疾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元至初中毕业;在县域内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就读的残疾 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至高中毕业;在汉中市聋人学校就读的略阳籍残疾学生,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元,高中 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考入中专的残疾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被大专院校录取的残疾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高等院校招录的残 疾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由本人申请,村(社区)、镇(街道)审核,县残联审查把关、进行公示后实施资助。每学年确认一次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救助对象的残疾学生,按学段标准由县残联每学年开学发给残疾学生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支出。

据统计,自2002年开展助学活动以来,今年是第三次修订残疾学生救助办法,相比以往,今年的救助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救助标准也有相应的提高。每年平均救助残疾学生人数在85人次左右,每年发放助学金达4.5万余元。



  来源:古汉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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