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2000余名残疾人享托养服务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确保2016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我省积极创新推动建立具有省情特点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目前,全省有2000余名残疾人享受了日托或全托服务。
据了解,2015年11月5日,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地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2016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目前,青海实施残疾人福利补贴工作时间早,政策覆盖全体困难残疾人并实现了城乡统筹。2011年,我省率先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近年来,逐步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管理机制,适度扩大重度残疾人补贴范围并提高农村补贴标准,2015年实现补贴标准城乡一体化,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并不计入家庭收入。全省保障人数由最初3.28万人达到7.46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5%。仅2015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残疾人补贴和购买服务等资金达到1.3亿元。同时建立了民政牵头、残联配合、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的残疾人福利服务保障机制。同时,省民政厅筹资研发了青海省重度残疾人管理信息系统,有力地推动了补贴对象精准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此外,组织开展了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工作。2014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的实施办法,依托各类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对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贴,其中:全托每人每月600元,日托每人每月200元。目前,全省有2000余名残疾人享受了日托或全托服务。
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