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市残疾人就业确认工作下周开始
昨日,记者从永康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2015年度安置残疾职工就业确认工作从12月1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
确认时,需要带上残疾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在岗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某月份发放全部职工工资的有效凭证(原件、复印件)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残疾人的工资凭证(银行存折复印件)、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地方税务机关出据的完税凭证复印件等材料。
来源:金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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