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残疾儿童异地康复不再个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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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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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确保有康复需求和康复价值的0-9岁残疾儿童全部进入机构进行康复训练,金乡县不断加大康复预算投入,确定从2016年起,对在国家、省市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脑瘫、智残、孤独症、听障残疾儿童一律免费实施康复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符合条件的脑瘫儿童、听障儿童可免费装配矫形器、助听器。要求所有参训儿童监护人必须提出康复申请,经县残联审核审批后,签订康复救助合同,持康复训练卡到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康复机构可自愿选择,出县、出市康复个人不再负担费用。




    来源:东方圣城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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