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应纳入重度听力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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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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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各地在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办法时,将重度听力残疾人一并纳入,并简化审批流程。”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聋人协会副主席于兵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小组讨论会上表示。

  由于是聋哑人士,于兵的发言需要借助工作人员之口念出来。他通常选择坐在会场一角,提前准备好文字发言稿,轮到他发言时,用手语表达出看法,一旁的手语翻译人员则配合手语的进度,大声念读出来。

  虽然发言难度有些大,但这丝毫没有妨碍于兵的履职热情。记者看到,他在讨论会上总是神情专注,积极举手,吸引主持人的目光。

  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其中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这项意见的出台得到于兵的注意。

  “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受到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的高度赞誉,也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于兵说。

  但他随后指出,有些地方在审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时,把重度听力残疾人排除在外。重度听力残疾人经济条件普遍较差,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面临种种障碍,融入社会生活非常困难。

  基于此,他建议,各地在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办法时,将重度听力残疾人一并纳入,并简化审批流程。

  事实上,这一建议也与国务院精神相吻合。上述国务院意见亦明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将逐步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聋人协会副主席于兵(左)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小组讨论会上发言。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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