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
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将纳入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障范围,在2020年前,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康复室,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
昨日,漳州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从民生保障、康复救助、扶持就业等多方面扶残助残。
各种补贴:
从2016年起,全市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补贴,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护理补贴。
城乡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燃气、水表、有线电视、数字电视专用线、家庭网络宽带、互联网电视线路等,凡申请安装地点与其户口所在地一致,安装单位免收初次安装费。另外,电业部门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每月每户15度的电费补贴。通信企业通过优惠套装、短信包、流量赠送等方式,每月也会为每名听力、言语、视力残疾人优惠或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短信发送、上网流量等服务。
医疗保险:
9项医疗康复项目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障范围,包括已经确定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
同时,残疾人辅助器具假肢和矫形器等项目,也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就业支持:
对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就业的残疾人及其所安置的残疾员工,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新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的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省级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特殊教育:
从2016年开始,对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每人每年生活补助3000元,寄午的学生标准减半;接受全日制中、高等教育及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1000元—2000元的教育补助。
来源: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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