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将全面实行残疾人三项补贴制度 0-18岁听力残疾人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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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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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龙泉市残联获悉,今年,龙泉市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三项制度,更好地保障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解决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儿童及时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原有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取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和125元。其中,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服务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原有的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取消。

    残疾人康复补贴将受益人群从0-6周岁扩展至0-18周岁,对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肢体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等基本服务;对7-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基本养护服务。

    市残联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这三项补贴,惠残力度大、覆盖面广,将惠及全市5000余名残疾人。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展开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



    来源:龙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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